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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须知
1.门诊实行早8:00—17:00应诊制,其它时段请到急诊科就诊。
2.来院就诊、取药必须先挂号,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在一楼导诊服务处挂号,并妥善保管挂号单。
3.分诊:对来院就诊患者分轻重缓急,服从分诊护士引导,依次就诊。
4.候诊:挂号后请到二楼诊区领取就诊编号候诊,按呼叫系统叫号就诊。
5.就诊:患者及陪护请向医生出示挂号证明,如实向医生介绍病情,回答医生询问,听从医生诊治处置。医患之间要互相尊重,使用文明语言,您如果有什么困难,请找导诊护士寻求帮助,如果需要轮椅平车,可到门诊一楼大厅导诊服务处借用。
6.按医生嘱咐到指定科室进行检查,留好各种检查标本以便送检,各种检查报告单要及时送接诊医生,以便及时处置,并注意妥善保存。
7.把按规定在收费处缴纳医药费用,凭缴费条码到药房取药,详细记清药名、用法、用量、注意事项。
8.患者就诊处置完毕,或离院或住院,请勿在门诊大楼内逗留。
9.陪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卫生。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、果皮,严禁吸烟,患者如有大小便时请入厕。